• 冬季(10.1后到5.1前):周一 ~  周五       上午: 8:00-11:30     下午:13:30 ~ 17:00
  • 夏季(5.1后到10.1前):周一 ~  周五       上午: 8:00-11:30     下午:13:30 ~ 17:30

图书馆服务分布: 

一楼:   收发室

二楼:   办理借阅证、图书外借、西文期刊库、西文期刊阅览室、电子阅览室、文献复印、办公区

三楼:中日俄期刊库、中日俄期刊阅览室、办公区

1. 所内读者凭长春应化所图书馆借阅证进馆;所外读者凭介绍信及有效证件经核对后持临时借阅证(当日有效)进馆。借阅证不得转借。
2. 读者所携带的书包应放在图书馆的储物箱内。
3. 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止在馆内喧哗。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无声状态。
4.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部门,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。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5. 保持馆内清洁,严禁随地吐痰、乱扔果皮和纸屑等。
6. 请勿携带食品入馆。
7. 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财物,损坏须按规定赔偿。
8. 请自觉遵守各项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

  • 本书库为开架书库,实行库阅一体,读者可凭借书证借阅。
  • 图书借期为二个月,可续借一次,提供网上续借。
  • 读者借书前请仔细检查图书,发现缺页、污损的请立即声明,否则按损坏图书处理。
  • 逾期图书每册每天缴滞纳金0.1元。
  • 丢失图书,按原价的3-7倍赔偿。
  • 代购图书 预约借书 闭馆还书。
  • 办理各研究室、题目组自采图书报销。